据新华社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日介绍,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,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,国家决定2010年继续在小麦和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,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。
根据发展改革委的决定,2010年生产的白小麦(三等,下同)、红小麦、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0元、86元、86元,均比2009年提高3元。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也要适当提高,具体水平另行公布。
今年1月,发展改革委宣布,今年生产的早籼稻(三等)、中晚籼稻、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0元、92元、95元,均比2008年提高13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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