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9日上午,大庙镇村民范某某从当地派出所领回被他人冒取的5200元现金。
事情要从11月24日说起。当天下午2时20分,大庙派出所接到村民范某某报警,称他的存折本丢失,到大庙信用社挂失时,发现前几天已被他人冒取5200元。
接警后,该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,多次到县信用联社和大庙信用社调查取证,根据提取的录象资料和截图,组织人员在群众中进行辨认。
12月8日晚,迫于警方的强大压力,非法冒取范某某存折本上5200元钱款的王某主动与失主范某某联系,称是11月20日傍晚在大庙镇街道打扫卫生时拾到存折本,并冒取了5200元现金。王某随后将所冒取的5200元现金交到大庙派出所,受到民警严厉的批评教育。
12月9日上午,当范某某到大庙派出所领回自己失而复得的5200元现金时,一定要拿出几百元表示酬谢,被民警婉言谢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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