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县医保部门结合离休干部工作实际,坚持让离休干部满意为标准,多举措做好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待遇审核工作。
一是落实财政保障。在落实实报实销的基础上,针对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发生实际,出台离休干部医疗费用节约奖励制度。
二是落实专人办理。县医保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待遇审核支付工作,按月及时对离休干部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支付,从受理到支付时间缩短至7个工作日之内。
三是坚持优质服务。离休干部年龄大、行动不便,对于部分亲自来申报医疗费用的老干部,坚持做到专人对接服务,全程帮办处理,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的给予政策解答,充分发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,努力提高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质量,切实为离休干部提供精细化、便利化、亲情化服务。(林浩)
编辑:郑孝荣